截至2026年10月,FCC拟将供应链披露范围扩大至硬件物料清单(HBOM)和软件物料清单(SBOM)的要求,仍处于“第三进一步拟议规则制定通知”(FNPRM)的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成为最终规则。
该提案于2026年7月22日随第三报告与命令(FCC 26-50)一并发布,评论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8日,答复评论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1日。这意味着,出口美国电子产品的企业目前不应按提案内容提前重构流程或排产,而应以最终规则发布为准。
一、提案的核心内容
1.1 披露范围与颗粒度
根据FNPRM中的提案文本,认证申请人须在设备认证申请中提交签署的HBOM和SBOM,覆盖设备的硬件、软件和固件组件。对于每个关键组件,须披露以下信息:
| 披露项 | 具体要求 |
|---|---|
| 组件名称与功能 | 明确组件的标识和用途 |
| 组件生产者 | 生产该组件的实体名称 |
| 生产地点 | 设计、开发、制造、组装或生产的一个或多个地点 |
| 价值占比 | 归属于每个生产者和生产地点的组件价值百分比 |
此外,提案要求提供每个生产者的联系信息,包括法定名称、商号、主要营业地点、注册管辖区,以及授权代表的邮寄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任何材料变更须在30天内更新HBOM和SBOM信息。
1.2 初步成本估算
FCC在提案中给出了初步成本估算:每个软件程序不超过5,000美元,每个硬件设备最高10,000美元。
二、行业反馈:分歧显著
该提案在征求意见阶段遭遇了显著的行业分歧,多个协会组织提交了意见。
2.1 反对扩大披露的声音
美国电信工业协会明确反对广泛的HBOM和SBOM披露要求,建议FCC采取“针对性的、基于风险的”实施方式,认为现行设备授权流程的设计目的是评估技术合规性,而非充当全面的供应链报告制度。
INCOMPAS呼吁FCC拒绝普遍性的HBOM和SBOM申报,理由包括:申请人往往无法获取或核实这些信息,且集中存储敏感数据可能带来新的风险。
美国消费技术协会警告称,设备授权规则的变更“看似微小,却可能对创新者将现代技术带给消费者的方式产生灾难性后果”。
2.2 提出折中方案的声音
USTelecom建议将BOM披露要求限制在“最与安全相关、承载逻辑的硬件组件”范围内,并主张将螺钉、螺母等被动和商品化组件排除在监控清单之外。
2.3 家电行业的特殊关切
美国家电制造商协会特别指出,家电产品“整体而言并非覆盖清单设备,也非由覆盖清单实体生产”,不应与无人机或路由器承担同等风险。该协会警告,将详细的逐组件披露义务扩展至所有Part 15和Part 18设备认证申请人,将“施加巨大的工程和文件成本”。
三、当前状态与合规边界
3.1 已落地规则与待定提案
企业需要明确区分已生效规则与仍在征求意见的提案:
| 状态 | 内容 |
|---|---|
| 已落地生效 | 组件禁令(禁止使用覆盖清单实体生产的“逻辑承载硬件组件”的新设备获授权)、电商标识强制化 |
| 仍在征求意见 | HBOM和SBOM披露、覆盖清单“二分法”、美国境内责任方、授权有效期(如10年)等 |
组件禁令的生效日期为2026年10月13日。该禁令仅针对基于生产商或供应商的覆盖清单条目,按生产地列名的条目不受此禁令影响。
3.2 提案尚未定档,不宜提前重构
FCC在FNPRM中明确,这些提案的评议期从联邦公报刊登起算。HBOM和SBOM披露要求目前仍属“拟议规则”,并非最终要求。企业不应按照提案内容提前排产或重构物料清单管理流程,而应密切关注联邦公报的最终规则发布,以官方文本为准。
四、企业应对建议
4.1 区分“已落地”与“在提案”
组件禁令和电商标识已落地生效,须立即排查供应链;HBOM和SBOM披露、美国责任方、授权有效期等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不应提前重构流程。
4.2 提前梳理物料清单的“可获取性”
虽然HBOM和SBOM尚未强制,但提案要求披露的信息颗粒度很高(生产者、生产地点、价值占比)。企业可提前评估:现有供应链信息能否支撑这种颗粒度的披露?哪些组件的生产地点信息难以获取?这有助于在最终规则落地时快速响应。
4.3 关注“逻辑承载硬件组件”的界定
组件禁令中“逻辑承载硬件组件”的定义为:产生并使用超过9000脉冲/秒(9kHz)时序信号,且使用数字技术的组件。纯机械件、无源器件、光电池、裸电机不在此列。企业可据此排查通信模组、主控芯片等关键组件是否涉及受限实体。
4.4 以最终规则为准
FNPRM中的提案内容可能在最终规则中被修改、收窄或删除。紧盯联邦公报的最终规则发布,比依赖二手解读或按提案内容提前行动更为稳妥。
五、常见误区
| 误区 | 正确理解 |
|---|---|
| “HBOM和SBOM披露已经强制实施” | 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成为最终规则 |
| “所有电子产品都要披露物料清单” | 提案尚在讨论中,且行业反馈分歧显著,最终规则可能大幅收窄 |
| “提案内容已生效,须立即重构流程” | 企业不应按提案内容提前排产或重构流程,应以最终规则为准 |
| “组件禁令覆盖所有覆盖清单条目” | 该禁令仅针对基于生产商或供应商的覆盖清单条目,按生产地列名的条目不受影响 |
| “披露要求只针对无人机和路由器” | 提案覆盖范围广泛,家电行业协会已明确表达对成本负担的关切 |
六、企业行动清单
立即启动四项核心工作:
区分已落地与在提案:组件禁令和电商标识已落地生效,须立即排查供应链;HBOM和SBOM披露等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提前评估物料清单可获取性:梳理现有供应链信息能否支撑“生产者、生产地点、价值占比”的披露颗粒度
排查关键组件来源:核对通信模组、主控芯片等“逻辑承载硬件组件”是否来自覆盖清单实体
紧盯最终规则发布:以联邦公报的最终规则为准,不按提案内容提前重构流程
七、结语
FCC供应链披露拟扩大至HBOM和SBOM的提案,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成为最终规则。行业反馈分歧显著,最终规则可能大幅收窄。企业不应按提案内容提前排产或重构流程。
三项核心工作:区分已落地规则与待定提案,组件禁令和电商标识已生效;提前评估物料清单的可获取性,为可能的披露要求做好准备;紧盯联邦公报的最终规则发布,以官方文本为准。在提案定档前,保持供应链信息的可追溯性比提前重构流程更为重要。
下一篇:电烤箱出口澳大利亚:RCM认证与AS/NZS 60335-2-9测试认证
- 《生产过程安全基本要求》强制性国标解读:从厂址选择到防火防爆全链条安全准则落地
- 电烤箱出口澳大利亚:RCM认证与AS/NZS 60335-2-9测试认证
- 榨汁机出口墨西哥:NOM安全认证与食品接触材料测试认证
- 坠落防护安全网新国标落地:GB 5725-2025阻燃与耐冲击检测解读
- 汽车芯片认证审查系列行业标准发布:10月1日起实施
- GB 26572-2025 RoHS强标解读:管控物质从6项扩至10项,邻苯二甲酸酯首次纳入强制管控
- FCC实验室资质提案解读:非MRA国家实验室报告会被一刀切拒收吗
- 净水器出口美国:NSF/ANSI 42与53认证
- FCC规则调整核心逻辑解读:从终端产品延伸至核心组件的合规链条重构
- 咖啡机出口欧盟:CE认证与EN 60335-2-15测试办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