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8月1日起,中国RoHS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6572-2025将正式实施,管控物质从6项扩至10项,四种邻苯二甲酸酯首次纳入强制管控。 这不是一次简单的标准换版,而是中国RoHS从“推荐引导”全面迈入“强制规范”的制度性升级。
核心提醒:四种邻苯的纳入意味着供应链排查必须从“金属加阻燃剂”扩展到“塑料加涂层加胶黏剂”全材料体系。2027年8月1日是新标准强制实施的硬性节点。
一、核心变化:从6项到10项,与欧盟RoHS全面接轨
新标准在原有6项管控物质基础上,新增DEHP、BBP、DBP、DIBP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 管控物质 | 限值(均质材料) | 常见应用 |
|---|---|---|
| 铅(Pb) | ≤1000 ppm | 焊料、涂层、玻璃 |
| 汞(Hg) | ≤1000 ppm | 开关、继电器、荧光灯 |
| 镉(Cd) | ≤100 ppm | 触点、电镀层、色粉 |
| 六价铬(Cr VI) | ≤1000 ppm | 电镀层、防锈涂层 |
| 多溴联苯(PBB) | ≤1000 ppm | 阻燃剂 |
| 多溴二苯醚(PBDE) | ≤1000 ppm | 阻燃剂 |
| DEHP | ≤1000 ppm | 增塑剂(软质PVC、线缆) |
| BBP | ≤1000 ppm | 增塑剂 |
| DBP | ≤1000 ppm | 增塑剂 |
| DIBP | ≤1000 ppm | 增塑剂 |
检测方法统一采用GB/T 39560系列(等同IEC 62321),与欧盟RoHS检测方法完全一致,为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扫清了技术壁垒。
二、实施节奏:“2+1”过渡方案
| 时间节点 | 关键要求 |
|---|---|
| 2026年1月1日—2027年7月31日 | 过渡期,已按旧版完成6项合格评定的产品,须在2027年1月1日前完成10项转换 |
| 2027年8月1日起 | 强制性实施,新生产或进口产品必须符合GB 26572-2025 |
| 2027年8月1日—2028年7月31日 | 库存消纳期,此前生产的不符合新标产品仍可销售 |
| 2028年8月1日起 | 不符合GB 26572-2025的产品不得再销售 |
三、企业合规核心要点
3.1 排查新增邻苯风险
四种邻苯二甲酸酯常作为增塑剂用于软质PVC、线缆绝缘、涂层、胶黏剂等材料,是本次扩项的重点排查对象。
3.2 区分产品类别
新标准将电器电子产品分为两类:
| 类别 | 定义 | 管控要求 |
|---|---|---|
| I类 | 纳入达标管理目录 | 须同时满足限量要求和标识要求,并完成合格评定 |
| II类 | 非纳入达标管理目录 | 虽无强制限量要求,但仍须进行标识(标注有害物质信息表) |
3.3 更新标识与信息表
有害物质信息表须从6项调整为10项。新标准鼓励采用二维码、电子屏幕显示等数字化方式披露有害物质信息,降低企业管控成本。
3.4 确认合格评定转换
对于已按旧版完成合格评定的产品,2027年1月1日前须完成10项物质的合格评定转换;2027年8月1日后,可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等自然过渡方式。
四、常见误区
| 误区 | 正确理解 |
|---|---|
| “旧版报告还能用” | 2027年8月1日后,旧版报告不再作为合规依据,须按GB 26572-2025重新检测 |
| “新增的4种邻苯不用管” | 4种邻苯二甲酸酯是强标新增管控物质,常作为增塑剂用于软质PVC和线缆,须重点排查 |
| “目录外产品不需要标识” | 目录外产品虽无强制限量要求,但仍须按标准进行标识,标注有害物质信息表 |
| “过渡期到2028年8月才结束” | 2027年8月1日起新生产或进口产品须符合新标准;2028年8月1日起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得再销售 |
| “检测方法可以用旧版” | 须采用GB/T 39560系列(等同IEC 62321),与欧盟RoHS检测方法一致 |
五、企业行动清单
立即启动四项核心工作:
排查产品BOM:对照10项管控物质,排查焊料、塑料、线缆、涂层等材料,重点关注新增的4种邻苯二甲酸酯(常作为增塑剂用于软质PVC)
锁定合规检测机构:选择具备CMA和CNAS双资质、且检测能力覆盖GB/T 39560系列的实验室完成检测
规划合格评定转换:已按旧版完成合格评定的产品,须在2027年1月1日前完成10项物质的合格评定转换
更新标识与信息表:有害物质信息表须从6项调整为10项,鼓励采用二维码等数字化方式披露
六、结语
GB 26572—2025的实施标志着中国RoHS从“推荐引导”迈入“强制规范”新阶段。管控物质从6项扩展至10项,达标管理目录从12类扩容至33类,标识要求从6项调整为10项,是本次标准升级的核心变化。
三项核心工作:对照10项管控物质排查产品BOM,重点关注新增的4种邻苯二甲酸酯;选择具备CMA和CNAS双资质的实验室完成检测;在2027年1月1日前完成合格评定转换。2027年8月1日是新标准强制实施的硬性节点,2028年8月1日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将无法再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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