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品出口欧盟的合规路径,需要按“组件、逆变器、系统”三个层次分别判定指令适用。光伏组件(面板)本身是无源的发电器件,其IEC框架下的产品标准(设计鉴定与安全鉴定方向)已形成完整体系;
电池类产品进入欧盟市场,须依据电池法规 (EU) 2023/1542 完成合规工作。该法规整合并取代了原有的电池指令,对投放欧盟市场的各类电池提出要求:从便携式电池、工业电池、汽车电池到电动汽车电池,均纳入统一监管框架,
拟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进入欧盟市场,须依据防爆指令 2014/34/EU(ATEX)完成合规工作。该指令适用于电气设备与非电气设备两大类,涵盖电动机、照明灯具、控制箱、传感器、阀门执行机构、泵与风机等可能在可燃气
建筑产品进入欧盟市场,须依据建筑产品法规 (EU) 305/2011(CPR)开展工作。CPR的合规输出物与其他指令不同:除了符合性声明与CE标志,制造商还需编制并发布性能声明(DoP),就产品的关键性能逐项声明性能等级
电梯及安全部件进入欧盟市场,须依据电梯指令 2014/33/EU 完成合规工作。该法规适用于载人或载货的升降电梯,同时将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回路等安全部件列为独立的合规对
燃气器具进入欧盟市场,须依据燃气器具法规 (EU) 2016/426(GAR)完成合规工作。该法规适用于以气体燃料为能源的烹饪、加热、热水、制冷、洗涤、照明等器具,同时也覆盖安全装置、控制装置、调压装置、燃气专用软管等燃
简单压力容器指令 2014/29/EU 管的是"成批生产的、焊接的钢制或铝制承压容器",用于盛装空气或氮气,压力与容积都落在规定区间内。
压力设备指令 2014/68/EU 管的是"承受高于 0.5 bar 内压的设备与组件",包括容器、管道、安全附件与承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