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标志是欧盟对投放其市场的多类产品实施的一种合格标识,表明制造商声明产品符合适用的欧盟指令或法规所列的基本要求。CE并非质量认证标志,而是制造商自我声明体系的核心体现:由制造商对产品符合性负责,自行开展符合性评估、编制
GPSR (EU) 2023/988 通用产品安全法规自2024年12月13日起适用,替代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是欧盟非食品消费品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规。
在 REACH 限制条目框架下,PFHxA 相关物质的限制已进入鞋服领域实施阶段,防水防油处理产品是其中的重点监管场景。关于限制背景与实施时间线,可参见 PFHxA 限制总览篇;
欧盟在 REACH 法规 ((EC) 1907/2006) 框架下对全氟己酸(PFHx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实施了限制。关于该限制的出台背景、实施时间线与行业影响,已在 PFHxA 限制总览一文中介绍,本文不再重复,仅聚
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质(PFAS)化学稳定性极高,兼具防水、防油与抗污性能,长期用于纺织品、皮革和鞋类的表面整理工艺,但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可在水体、土壤和生物体内持续累积,已成为全球化学品管控的重点对象。
欧盟RoHS指令(2011/65/EU)对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及四种邻苯二甲酸酯设定均质材料限值,指令背景不再展开(可参见本系列RoHS总览与邻苯专篇)。
RoHS指令(2011/65/EU)是欧盟针对电子电气设备有害物质限制的基础法规。2015年,欧盟发布增补指令(EU) 2015/863,在其附录II中新增四种邻苯二甲酸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
RoHS指令(2011/65/EU)是欧盟针对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限制的核心法规。该指令要求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其均质材料中限用物质的含量不得超出法规规定的限量,限用物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