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概述
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法规 (EU) 2023/1115)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牛、可可、咖啡、油棕、橡胶、大豆、木材及其衍生产品,经尽职调查程序证明其生产未涉及毁林且符合生产国合法性要求,其声明的电子化载体为欧盟主管电子系统 TRACES。
按照法规规定,产品在投放欧盟市场或从欧盟出口之前,经营者须针对每一批产品提交一份尽职调查声明。声明与具体批次货物一一对应:批次不同,参照号与产品信息也随之不同,每票货物在海关环节都与一份有效声明编号对应,监管部门据此追溯供应链信息。
对出口欧盟的外贸与质量人员而言,需理解声明的传递逻辑:上游经营者提交声明后取得声明编号,下游经营者申报时须引用上游参照号,将供应链信息串联起来。本文聚焦 TRACES 平台逐批提交的声明要素与操作流程,地理坐标细节另行说明。
检测样品
尽职调查声明的提交对象并非实验室意义上的检测样品,而是进入欧盟市场的具体批次货物。经营者申报前须界定批次范围,梳理批次产品的品名、数量、净重、规格形态与生产者信息,形成与货物一致的申报基础资料。
在木材、橡胶等品类中,检测样品的作用是技术支撑:对批次货物或其代表性留样进行树种鉴定等检验,可核实产品所用原料与申报信息的一致性,检验结论随批次资料归档,作为尽职调查结论的依据之一。样品数量与取样方式按承检实验室方案确定,取样应覆盖批次代表性部位,并做好标识与封样记录。
随申报资料提供或备查的通常包括:供应链各环节的商业单据、生产国出具的合法性证明、生产地块位置信息汇总(多地块须逐一对应)以及必要的检验报告。出口企业协助欧盟境内经营者申报时,应做到单据与货物批次一一对应,避免数量、品名与声明不符。
检测项目
- 批次产品与声明要素一致性核查:核对品名、数量、净重、CN 编码归属与声明填写内容是否一致。
- 树种鉴定:针对木材及木制品、纸制品,通过解剖学或分子手段确认批次样品的实际树种,与申报树种比对。
- 供应链合法性文件核查:审核生产国采伐、种植、流通环节的合法性证明是否齐备有效。
- 上游声明参照号核对:核验上游声明编号与参照号是否真实有效,与本次批次货量是否匹配。
- 生产地块位置信息完整性核对:确认申报所引用的地块信息齐全、与批次产量相符。
- 砍伐截止日合规评估:结合生产记录与位置信息,评估地块在规定截止日后是否发生过毁林。
- 风险缓解结果评估:评估常规或强化尽职调查路径下的缓解措施是否到位。
- 检验报告与技术档案归档:将检测、核查形成的书面结论纳入尽职调查档案,供监管核查时调用。
检测方法
合规实施可概括为法规判定、信息收集、风险评估、检测支撑、逐批申报五个环节:先判定产品是否落入 EUDR 附件所列品类范围,再明确企业在供应链中的角色(出口商、进口商或下游经营者),不同角色对应不同的申报义务。
信息收集环节要求经营者从供应商处取得地块位置信息、合法性证明与产量对应关系,并交叉核对上下游单据。检测环节在风险评估需要时介入:树种鉴定、批次样品检验等结论用于验证申报信息真实性,消除合规疑点;检测结论不替代企业的尽职调查义务,只作为技术依据。
逐批申报在 TRACES 平台完成,流程如下:经营者先完成注册取得账户权限;每批货物出口或投放欧盟市场前创建一份新声明,逐项填写声明要素:申报人及其供应链角色、批次商品的品类与描述、数量与净重、生产国信息、地块位置信息汇总、合法性证明引用;若为下游经营者,须填写上游参照号,由系统建立上下游声明间的关联,避免重复录入;核对无误后提交,系统返回声明编号,该编号随商业单据传递给下一环节或用于海关申报,实现货证关联。
经营者须将每次申报的声明要素、单据、检测报告与内部风险评估记录归档保存,期限按法规规定执行;监管核查时,应能凭档案说明每一批次货物的来源与合规路径。
检测仪器
树种鉴定常用体视显微镜与木材切片装置,通过宏观与微观构造特征比对确认树种;解剖学特征不足以区分近缘树种时,可辅以 DNA 条码测序设备进行分子层面的确认。橡胶、咖啡等农产品批次的一致性核验,可采用近红外光谱仪快速比对筛查。
书面核查环节不依赖大型仪器,但涉及单据电子化处理与信息管理,需配备常规的地理信息处理工作站与文档管理系统,整理地块信息汇总表与供应链单据档案;样品保存环节可能涉及恒温恒湿箱,使留样在检验周期内状态稳定。上述设备均为功能性通用名称,具体配置按承检实验室方案确定。
应用领域
逐批提交声明覆盖 EUDR 监管范围内的各类出口场景:木材与家具企业出口木制家具、地板、纸与纸板时,须按批次声明原料来源;橡胶制品企业出口轮胎、乳胶制品时同样适用;咖啡、可可、大豆、棕榈油等农产品的出口,每一票货物都对应独立的声明编号。
对同时出口多个品类、多个批次的企业,申报工作量与批次数量直接相关,建议将申报流程嵌入出口单证作业,由单证、采购与质量部门协同完成信息收集与核对;向欧盟境内经营者供货的国内供应商,可协助对方准备申报所需的上游信息与参照号,缩短整体申报周期。
常见问题
1. 办理周期是多久?
尽职调查声明本身在 TRACES 平台提交,系统生成声明编号的时间通常较快,但整体合规周期取决于前期准备:生产地块位置信息的收集、合法性证明文件的取得、供应链上下游参照号的核对,以及必要时开展的树种鉴定等检验。检测环节的周期按样品状态与实验室排程确定。建议企业在每批货物出运前预留足够时间完成信息收集与申报,避免因声明未提交或信息不全影响货物投放欧盟市场。具体各环节所需时间,按企业供应链复杂程度与货物批次情况确定。
2. 办理价格大概多少?
该项费用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主要取决于委托的检测项目数量、所采用的试验方法与判定条件、样品的数量与规格尺寸、试验工况设置的复杂程度,以及委托方对报告出具周期的缓急要求等。单项常规性能测试与多项目组合验证之间的费用差异较为明显,若需加急出具报告,通常也会对最终费用产生一定影响。建议在正式委托前先梳理并明确检测需求与项目清单,直接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实验室沟通,由技术人员依据实际样品情况与试验方案给出针对性的报价参考。
3. 哪些企业需要提交尽职调查声明?
按法规规定,将 EUDR 覆盖品类产品投放欧盟市场的经营者,以及从欧盟出口此类产品的经营者,须就相关批次提交尽职调查声明;供应链中的下游经营者(如仅进行贴标、包装或再加工的贸易商)承担的义务有所不同,可能只需引用上游声明的参照号并保存供应链信息,具体角色取决于企业在供应链中的行为。对中国出口企业而言,申报主体通常是欧盟境内的进口商或经营者,但境内企业作为供应链上游,须配合提供生产地块信息、合法性证明与批次资料,否则对方的声明无法完整提交。
4. 一份尽职调查声明应包含哪些要素?
声明要素主要包括:申报人的名称、地址与在供应链中的角色;批次商品的品类、描述、数量与净重(如涉及木材还包括树种名称与拉丁学名);商品的原产国信息;生产地块的位置信息汇总,多地块须逐一列出并给出对应产量;生产国合法性证明的引用信息;以及声明人对产品符合法规要求的确认。下游经营者还须填写上游声明的参照号,使系统建立批次之间的关联。各项要素填写后应与实际货物逐项核对,使声明编号对应的批次信息与商业单据一致,为海关核验提供完整依据。
5. 参照号在上下游之间如何使用?
参照号是声明之间建立关联的纽带。上游经营者就其批次提交声明后,取得声明编号与参照号,随商业单据传递给下游;下游经营者创建声明时在相应字段填入上游参照号,系统即自动关联上游已申报的生产地块与合法性信息,下游无需重复录入这些内容。这一机制避免同一批原料在供应链中被重复申报,也便于监管部门沿声明链条追溯。实际操作中,出口企业应核对收到的参照号是否与对应货物批次匹配,防止因引用错误导致声明信息与货物脱节。
6. 声明提交后发现信息有误怎么办?
按法规规定,声明提交后经营者对其内容持续负责。若发现填写错误或批次信息发生变化,经营者应通过 TRACES 平台按系统规则对声明进行更正或撤回,并就受影响的批次重新提交声明;货物已进入下一环节的,还须通知下游经营者同步更新其引用的参照号。更正与撤回的具体操作路径以系统当时的规则为准。建议企业在提交前建立复核清单,对数量、净重、树种名称、地块信息与参照号等关键字段双人核对,确认申报资料与货物单据一致后再提交。
7. 检测报告与尽职调查声明是什么关系?
检测报告是企业尽职调查工作的技术支撑,不是声明本身的组成部分,也不能替代企业承担的尽职调查义务。在树种鉴定、批次一致性核验、风险缓解评估等环节,检验结论可帮助经营者确认申报信息与货物实际相符,为尽职调查结论提供依据;监管核查时,完整的检测与评估档案也有助于企业说明合规路径。声明的法律效力建立在经营者对供应链信息的核实之上,检测报告仅是证据材料之一,使用时应如实引用检验范围与结论,不作超出报告依据的延伸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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