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2027年8月1日的钟声敲响,中国电器电子行业将迎来一场深刻的绿色变革。这一天,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6572-2025《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将正式生效,全面替代原有的推荐性标准GB/T 26572-2011。这不仅是标准文本的更迭,更是我国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从“推荐引导”迈向“强制约束”的关键一步,标志着中国RoHS(限制有害物质)制度进入了全新的强制时代。
此次升级的核心,在于管控范围的拓宽与力度的加强。新版标准明确将管控的有害物质从原有的6种增加至10种,新增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这类物质常作为增塑剂被广泛用于电线电缆、塑料外壳等部件中,以增加材料的柔韧性,但其潜在的内分泌干扰风险不容忽视。这一调整,使我国的管控要求与欧盟RoHS指令实现了全面接轨,为企业参与全球贸易扫清了技术壁垒。同时,标准对铅、汞、镉、六价铬等原有4种重金属,以及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2种阻燃剂的限值要求保持不变,延续了政策的稳定性。
为给企业留出充足的调整时间,新规采用了“2+1”的实施策略。所谓“2”,即自标准发布之日起,设置了2年的过渡期,直至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期间,企业可以逐步优化供应链、调整产品设计、升级生产工艺。而“1”则是指1年的库存消纳期,即在2027年8月1日至2028年8月1日之间,此前生产或进口的不符合新标的库存产品仍可销售。这一人性化的安排,旨在平衡合规要求与企业实际经营压力,确保市场的平稳过渡。
新标准的一大亮点,是引入了差异化的分类管控模式。所有电器电子产品被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另一类是未纳入目录的产品,虽无强制限量要求,但仍需按规定进行标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照明产品虽被明确纳入标准适用范围,但除“读写作业台灯”可能被纳入目录外,绝大多数灯具、光源产品暂未被列入,这意味着大部分照明企业当前面临的是标识合规而非限值的压力。所有产品,无论是否受限,都必须规范标注“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专用标志”,这将成为市场监管和消费者识别的重要依据。
此外,新标准顺应数字化趋势,鼓励企业采用二维码、电子屏幕显示等数智化技术来披露产品中的有害物质信息。这不仅降低了企业的合规成本,也让消费者能够更便捷、全面地了解产品的环保属性,从而做出更绿色的消费选择。从源头减量到末端标识,从强制限量到数字化信息披露,GB 26572-2025构建了一个更严密、更智能的管控体系,推动整个行业向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加速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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