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工业部 REGULATION MINISTRY of INDUSTRY (MoI)于2024年11月13日颁布第75号工业部条例《印度尼西亚强制实施音频视频国家标准》,强制要求音频视频产品必须符合SNI IEC 62368-1:2014标准,取代之前的法规。
新法规于2025年6月2日生效。
适用范围:音视频设备:额定供电电压不超过250V交流单相或直流供电的音视频产品,包括车载收放机。
管控5大类产品:
产品名称 | 信息 |
电视机 | 类型:LCD/CRT电视(屏幕<55 英寸) 排除项:OLED/QLED/QNED/Mini LED 电视 HS编码:8528.72.91、8528.72.92(部分)、8528.72.99(部分) |
碟片播放器 | 范围:独立 DVD/蓝光播放器(非集成式设备) HS编码:8521.90.19(部分)、8521.90.99(部分) |
车载影音设备 | 涵盖:卡带播放器、光驱播放器、数字音视频设备(非整车进口配件)HS编码:8527.21.00(部分)、8527.29.00(部分) |
有源音箱 | 要求:独立单元(非组合设备) HS编码:8518.21.10/90、8518.22.10/90 |
电视机顶盒 | 类型:卫星/地面/有线数字接收器 HS 编码:8528.71.11(部分) |
重要变更点:1、境外工厂需要提供印尼注册的官方代表公司,并在印尼注册商标;2、SNI认证申请由印尼注册的境外工厂官方代表公司在印尼工业部SIINAS系统完成;3、境外工厂官方代表公司需在所在地相同的县/市或最近的县/市拥有仓库;4、SNI证书颁发后由境外工厂官方代表公司通过SIINAS系统申请SPPT SNI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