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4日,欧盟委员会批准一项授权法规,修订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EU) 2019/1021附录I中有关全氟辛基磺酸(PFOS)、其盐类和PFOS相关化合物的限值。该授权法规将发布于欧盟《官方公报》(OJEU)上。
全氟辛基磺酸(PFOS)、其盐类和PFOS相关化合物的含量限值修改如下:
原限值 | 新限值 |
全氟辛基磺酸(PFOS)、其盐类和PFOS相关化合物(总和): | 全氟辛基磺酸(PFOS)、其盐类: |
新限值将从2025年12月3日起执行。
注释:附录I:《禁止用于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的物质》
我们秉承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客户为中心,高效统筹安排测试计划,竭力缩短测试时间的周期,为客户提供快捷、公正的第三方咨询检测等服务。服务区域遍布广东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珠海、清远、惠州、茂名、揭阳、梅州、江门、肇庆、汕头、潮州、河源、韶关及全国各地如您有相关产品需要咨询,欢迎您直接来电咨询我司工作人员,获得详细的费用报价与周期方案等信息,深圳讯科期待您的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