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CE合规工作拆成清晰的步骤,是企业控制时间与成本的有效方式。常见的问题不是某一步做不好,而是步骤之间的顺序错乱:比如先送样后定标准、先签声明后补文件,返工都发生在衔接处。
指令判定是CE合规链条的起点,也是出错代价较高的一环:指令选错,后续测试、文件与声明全部建立在错误基础上,上市后才被纠正的成本远超前期论证。本篇给出一套可操作的判定方法,并盘点高频误判情形,帮助企业把判定工作做扎实。
废弃电气电子设备指令 2012/19/EU(WEEE)处理的是产品生命周期的末段问题:电子电气设备废弃后的分类收集、回收与再利用。
RoHS指令 2011/65/EU 全称为关于在电气与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适用于额定工作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伏、直流不超过1500伏的电子电气设备,覆盖家电、信息技术与通信设备、消费电子、照明、电动工
不少企业有一个认识偏差:产品完成CE标志相关评定,就等于满足了欧盟市场准入的全部要求。实际上,能效与生态设计是CE体系之外的另一条合规线。
通用产品安全指令 2001/95/EC(GPSD)曾是欧盟处理"没有专门法规覆盖的消费品安全"的基础性文件,其核心是一般安全义务:生产者投放市场的产品在正常或可合理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构成危险,安全水平参照可适用的标准、
防爆指令 2014/34/EU(以下简称ATEX)适用于拟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与防护系统,包括电气设备、非电气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与控制装置。
建筑产品法规 (EU) 305/2011/EU(以下简称CPR)适用于投放欧盟市场的建筑产品,即以固定方式并入建筑工程、且对其性能有要求的产品,如结构型材、保温材料、门窗、管材、防水卷材、锚固件与板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