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3C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纳入3C认证管理范围,各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认证委托。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停止受理相关生产许可证申请,已受理的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
3C认证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衔接,注意以下几点:
1、2020年10月1日前,国内企业生产的以上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出厂、销售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2、对于已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若以上产品在2020年10月1日(含)后不再继续生产的,无需办理3C认证;否则,应尽快提交认证委托,并在2020年10月1日前获得3C认证。
3、对于持有效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提出的认证委托,指定认证机构应承认相应的审查及检测结果,制定相关转换方案(包括差异检测项目、补充工厂检查等内容)并实施,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换发3C认证证书,同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获证企业名单。证书转换过程中发生的认证、检测费用原则上由财政负担。
4、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认证机构通报和生产许可证到期情况,及时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2020年10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注销所有未转换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5、对于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间生产的产品,2020年10月1日后可继续使用原包装(符合生产许可证要求)出厂销
上一篇:灯具EN62471测试标准
下一篇:防水卷材胎基检测标准新规定
下一篇:防水卷材胎基检测标准新规定
相关推荐
- 泰国医疗器械临床研究新规:已有中国NMPA/美国FDA/欧盟CE认证还够用吗
- GB/T 2408-2008《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解读
- 儿童玩具机械物理检测办理指南
- 插头插座测试:温升、分断能力、耐热标准与判定解读
- 塑料燃烧等级检测认证全攻略
- 电子坐便器CCC认证实施规则独立编制:10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版全解读
- 澳大利亚健康星级评级(HSR)拟转为强制:预包装食品出口包装正面标识要怎么做
- GB/T 11944-2025中空玻璃换版解读:氩气保持率从“及格线”升级为“双考核”
- GB 26572-2025 RoHS强标换版检测办理流程:均质材料拆分与XRF初筛
- FCC零部件禁令落地:你的产品主控芯片和通信模组还能通过新申请吗


